大连市经济委员会文件
大经发 [ 2007 ] 214号

关于组织首届大连市
优秀新产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县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市工业企业积极开发新产品,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优秀新产品奖励办法的通知》(大政办发 [2007] 71号 以下简称《办法》)精神 ,现将组织开展首届大连市优秀新产品奖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评选条件
    1.申报范围: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开发研制的新产品,2004-2007年度内投入批量生产并通过市级以上投产鉴定,且技术水平先进、性能可靠、社会和经济效益显著的新产品,均可申报大连市优秀新产品奖(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新产品不在评奖范围)。
    2.申报条件:详见《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优秀新产品奖励办法的通知》(见附件下载)。
本届申报重点是国家“十一五”装备制造业16个重点攻关专项的项目;重点工程的成套、配套产品; 掌握核心技术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
    3.申报要求:申报单位要根据《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及有关要求,申报对应的奖励级别。获奖人员申报名次应按承担申报产品技术工作的责任和贡献大小合理确定(只担负组织领导的各级领导干部不在奖励范围内); 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作为“大连市企业技术创新杰出贡献奖”人选自动推荐到市评审办公室。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要按照《办法》的规定,认真据实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大连市优秀新产品奖申报书(见附件下载);
    2.大连市首届优秀新产品奖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下载);
    3.新产品投产鉴定证书、技术报告、检测报告、技术标准等材料;
    4.企业财务部门出具的新产品经济效益证明;
    5. 具有特殊社会效益的新产品,应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6.已获得专利及其它奖励的新产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7. 农药、医药、船舶配套、计量器具等特殊行业的新产品,须提供由国家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认可证明。
三、申报时间及方法
    1.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月20日为网上申报时间。由项目单位网上填报《大连市优秀新产品奖申报书》(见附件下载)。
    2.2008年2月1日至3月15日为书面申报时间。经网上形式审查通过的产品,申报单位在得到通知后,须将文字申报材料以A4规格打印或复印,按第二条申报材料的顺序装订一式五份,并在申报书指定位置加盖公章后报送到市评审办公室(市经委技改与科技进步处)。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市优秀新产品奖评审分为初审、评审和终审三个阶段。
    1.2008年 4月1日至5月15为初审阶段。市评审办公室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2.2008年 6月至7月末为评审阶段。市评审办公室按产品类别划分,成立由技术专家组成的专业评审组。专业评审组负责对通过初审的产品按规定的评选标准和条件进行评审后,提出书面评审意见和推荐产品名单报评审办公室。
    3.2008年8月为终审阶段。组织入围优秀新产品奖一等奖终审答辩;市评审委员会对专业评审组推荐的产品进行终审;并将终审结果经公示、报请市政府批准后,颁布、表奖。
    市优秀新产品奖申报网址:http://www.jw.dl.gov.cn/www.smedl.gov.cn/sq/login.asp (以上两个网址等效)。
    市经委技改与科技处办公地址:市政府337房间
    联系人:石芳梅    联系电话:83633180—606
            刘 军     联系电话:83633180—603
    附件 :
        1.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优秀新产品奖励办法的通知
        2.大连市优秀新产品奖申报书
        3.大连市首届优秀新产品奖申报项目汇总表
        4.大连市企业技术创新杰出贡献奖推荐表
        5.关于组织首届大连市优秀新产品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点击此处,开始申报产品.



主题词:新产品 奖励 评选 通知
大连市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12月30日印发
(共印20份)
点击此处打印本页